Tuesday 3 April 2012

★還是☆

過了好久,
結果還是回到來這裡了,
我一直以為說我不會再寫部落格了。
只是現在才發現,
原來我還是需要部落格這個沒有生命的東西,
來述說我沒有勇氣說的話,
還有我藏在心裡的事情。
寫網誌也有好幾年了吧,
從中學時期開始,
一直到現在,
才發現原來我真的很享受手指在鍵盤上敲打著自己心事的那種節奏。
是抒發,
而不是發洩。
於是我回來了,
回到曾經讓我深深地傷害了一個人的部落格。
經歷了一些事情才瞭解到,
文字可以療傷,
卻也可以是一把刀刃。
所以有一段時間我很害怕,
害怕寫網誌,
害怕在facebook里寫status,
人言可畏,
我想我瞭解這句話的意思。
我沒有將每一件事都能語言來述說的勇氣,
所以只能通過網誌來傳達,
或是提醒自己。
只是,
不同的人會有著不同的想法。
就算是很簡單的一篇網誌,
在兩個不同的人閱讀了以後,
所產生的想法也會不同。
舉個例子,
有時候我無厘頭的post了一個status在我面子書的wall上,
有人說,忘記一個人的方法是愛上別一個人;
我說,忘記一個人的方法就是更愛你自己。
有的人看了會覺得說我在搞emo,
有得則覺得說我在臭屁,
還有些人則說我是博同情。
而其實很多時候,
我都是在臭屁,
只是腦袋里的燈泡靈光一閃,
想到了醬emo的句子,
才上傳分享一下。
前些日子的確讓我有夠煩的,
於是我再度墮落在網絡遊戲里逃避,逃避再逃避;
結果夢結束以後,
還是得回來面對一直在逃的情況。
或許吧,
或許我還不適合去愛,
也不適合去被愛。
年少的時候覺得說愛情就是盲目的東西,
只要真的愛上了,
管他三七二十一,
不放棄就對了。
只是隨著年齡慢慢的長大,
原來愛情里存在的不只是兩個人,
而原來是他媽的需要顧及的一群人。
此時此刻只覺得,
好想休息,
是那種體力透支的感覺。
其實原來,
無論生活上是否有愛情,
你還是得過活,還是得吃喝拉睡。
而差別在於,
你的生活是一個人,
還是兩個人。
一直以來我都在煩惱,
害怕獨自一個人,
害怕寂寞,
所以一直追著愛情跑。
然後在患得患失的時候才逐漸瞭解,
其實有沒有愛情,
我還是得過生活。
拉扯了好久好久,
也周旋了好久好久,
原來丫,
我還沒學會怎麼去愛,
才會搞得大家都痛苦。
繞了一大圈,
原來我還是原來的那個自己,
學不會用語言來表達內心的自己。
原來我,









幹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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